一、二下開學前,系辦向大二學生調查服務學習時數
(原則上由大二下至大三上進行實作16小時)
二、由系上安排各學生至相關服務地點,實作服務學習16小時。
(共4個地點分別為:資工系辦,幸福國小,福源國小,楓樹國小)
三、同學每次進行服務學習實作時,一定要帶服務學習申請單(視同簽到表),給督導老師簽名,才算完成實作。
四、完成16小時服務學習後,要把服務學習申請單繳回系辦
五、校外服務的同學,一定要拍照證明,以茲證明有到校外服務。
六、並於學生系統之e-portfoio內之學生學習歷程之「服務學習」
撰寫服務心得,由校方評定認可後,才算全部完成